(2021年修订)
为使政治学系优秀本科生的奖学金评选工作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根据学校下发的《沙龙会s36网站大全关于2020-2021学年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政治学系实际情况,制定政治学系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及细则如下:
一、政治学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根据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需要,成立政治学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政治学系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主任担任主任委员,教师代表与大夏书院本科生辅导员担任委员。
二、评选条件
(一)政治学系2018级、2019级、2020级全日制注册在校本科生。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和灵活运用知识能力,能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观察分析问题。
三、奖学金评定综合排名
综合排名由基础分、科研分、实践分三部分决定,满分100分。
基础分成绩按照2020-2021学年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课程原始绩点进行计算,折算为百分制,按70%权重计入综合成绩;科研分与实践分各项加分标准见下文,按照绝对分值加分扣分,所提交材料应于2021年8月31日前获得。
计分标准:科研分加分按实际情况累加,同一成果所获奖项按照最高等级计一次,上限20分;实践分加分按实际情况累加,同一成果所获奖项按照最高等级计一次,上限10分。
(一)基础分
计分标准:以2020-2021学年为单位,学年内的所有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课程原始绩点进行计算,折算为百分制,按70%权重计入综合成绩。
S=∑(Ai*ai) /∑ai
(S=平均绩点,Ai=课程绩点,ai=课程学分)
基础分=S*100/4 *70%
说明:
1、跨校交流成绩折算:按学校教务处交流生成绩管理办法,具体参照教务处相关规定,交流半学期的成绩不纳入奖学金计算范围。两学期均在外交流的不参评本年度奖学金,但可参与次年4月由学生资助管中心统一组织的交流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
2、原成绩及格后重修同一科目以覆盖原成绩的,成绩按原分数计算,重修成绩不计入。
3、没有绩点的课程不计入。
(二)科研分
根据科研成果的形式、发表科研成果的刊物等级、科研成果篇数和字数等进行综合计分。
1、学术论文
成果发表刊物 | 分值 |
《中国社会科学》 | 50 |
一级权威学术期刊、A&HCI、SSCI | 20 |
CSSCI源刊 | 10 |
CSSCI扩展版 | 6 |
北大核心 | 4 |
三报一刊发表理论文章 | 5 |
国际性会议论文集(英文) | 2.5 |
一般公开性期刊 | 2 |
省级党报理论版(或其他版面的理论性文章) | 2 |
全国性会议论文集 | 1.5 |
省部级及以上内刊 | 1 |
地区性会议论文集 | 0.5 |
增刊 | 按同级别的40%计算 |
注:作品为会议综述的,按该作品原标准的1/3计算。
2、参与撰写著作和教材
公开出版的著作和教材,分值如下:
类别 | 基础分值 |
著作 | 每万字计1分 |
教材 | 每万字计0.6分 |
注:
(1)独著的著作、教材等按作者实际完成的字数计算;合著的著作,如果有明确表明完成字数的就按照实际工作量计算,即“实际完成字数×1(或0.6)”;如果没有明确表明字数的则按照排名首位的作者以基本分值的60%计算,即“总字数×1(或0.6)×0.6”,第二作者按照基本分值的60%计算,即“总字数×1(或0.6)×0.4”计算,第三作者按照基本分值的60%计算,即“总字数×1(或0.6)×0.4”计算,第四名及以后作者不计分。
(2)编著的著作、教材,主编按照基本分值的40%计算,即 “总字数×1(或0.6)×0.4”,副主编按照基本分值的20%计算,即“总字数×1(或0.6)×0.2”;其余参编人员以实际完成的字数计分,计分标准为基础分值的60%,即“实际完成字数×1(或0.6)×0.6”。(如有多人同时担任主编或副主编,按照60%、40%……依次递减20%的比例计分,同一等次只计前三人,第四及以后不计分。)
(3)教学参考书,按教材的1/2计算。
(4)资料汇编、习题集,按教材的1/5计算。
(5)著作第一次再版的,按前述标准的1/2计算;著作第二次及后续再版的,按原标准的1/3计算,同一著作的著者在学期间只能计分一次。
(6)既是著者又是编者的,取其中较高分,不累加。
3、转载
分值如下:
转载期刊 | 分值 |
新华文摘 | 20 |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 | 10 |
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 | 4 |
注:转载的形式必须为全文转载,其他形式转载不加分。
4、学术作品竞赛
奖项类别 | 级别 | 等级 | 分值 |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 国家级 | 特等奖 | 10 |
一等奖 | 8 | ||
二等奖 | 6 | ||
三等奖 | 4 | ||
市级 | 特等奖 | 8 | |
一等奖 | 6 | ||
二等奖 | 4 | ||
三等奖 | 3 | ||
“大夏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 校级 | 一等奖 | 5 |
二等奖 | 3 | ||
三等奖 | 2 | ||
优胜奖 | 1 | ||
全国性学术作品竞赛或征文 (比赛需经过教研室和当年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认定) | 特等奖 | 7 | |
一等奖 | 5 | ||
二等奖 | 4 | ||
三等奖 | 3 | ||
优胜奖 | 2 | ||
地区性学术作品竞赛或征文 (比赛需经过教研室和当年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认定) | 特等奖 | 5 | |
一等奖 | 3 | ||
二等奖 | 2 | ||
三等奖 | 1 | ||
优胜奖 | 0.5 |
注:以上奖项作者排名的加分比例同论文作者。
5、课题立项
奖项 | 负责人 | 成员 |
国创等国家级学生科研基金 | 4 | 2 |
市创等市级学生科研基金 | 2 | 1 |
大夏基金等校级学生科研基金 | 1 | 0.5 |
科学商店项目 | 1 | 0.5 |
注:
(1)科研项目立项未结题以及超期结题的按70%计算。
(2)每一个项目的第四名及以后成员不予加分。
(3)同一科研成果在本科阶段的奖学金评定中,只能使用一次,不得重复计入加分项目。(如大夏科研基金在立项期间已计入上一年奖学金加分,该项目在结项后不得作为下一年奖学金加分内容)
6、论文字数的计分标准
(1)学术论文每篇字数一般不得少于4000字。总字数在4000字以下的文章,除核心期刊发表外,一般不予计分。字数不满4000但具有极高学术质量的文章,如申请加分,需事先提交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认定。
(2)报纸论文(理论版或专版,具体由评审委员会认定),以版面字数2000字以上为1篇;字数低于2000字的,以0.5篇计算;字数在6000字以上的,每篇以1.2篇计算。
(3)根据教社政厅[2000]1号《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字数统计的对象即文章内容包括中(英)文题目、摘要、关键词、作者简介、中图分类号和文献标识码、包括作者在文章中所引用的注释和参考文献。申请材料的字数统计按照字符数计算,包括中(英)文题目、摘要、关键词、作者简介、中图分类号和文献标识码、注释、参考文献和标点符号,但不包括空格。
7、其他
(1)科研成果应与政治学系专业相关;
(2)论文发表并被转载的按载体的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加分。
(3)同一篇论文被不同刊物收录或转载,按刊物的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加分;
(4)论文发表并获奖的按最高级别计分,不累加;获除列表中以外的学术奖项的加分以评审委员会认定为准;同一成果获多项学术奖项,按最高项计分,不累加。
(5)同一学年中,一般只可申请一项奖学金。
(6)论文独著按照发表载体的级别加全分,合作的第一作者按照50%,第二作者按30%,第三作者按20%,第四作者及以后不计分。
(7)译文和译著比照以上各项计分标准的60%计算。
(8)中央级党报、《文汇报》理论版按照每篇4分计算,省级党报(理论版)或其他版面的理论性文章按照每篇2分计算。其他报纸上的学术论文需经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能进入评定之列。
(9)省部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采纳的研究报告(附省部级采纳证明)按照CSSCI源刊论文等级对待。
(10)本细则所列之外的加分项目,以评审委员会认定为准。
(三)实践分
1、科研类社会实践
类别 | 等级 | 分值 |
国家级优秀项目 | 负责人 | 3 |
成员 | 2 | |
市级优秀项目 | 负责人 | 2 |
成员 | 1 | |
校级优秀项目 | 负责人 | 1 |
成员 | 0.5 |
注:同一时间段参加多项社会实践并获奖的,按最高项计分,不累加。每一个项目的第四名及以后成员不予加分。
2、双创级竞赛
奖项类别 | 级别 | 分值 | |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 国家级 | 金奖 | 10 |
银奖 | 8 | ||
铜奖 | 6 | ||
最佳创意奖、最具商业价值奖、最佳带动就业奖、最具人气奖、“乡村振兴奖”、“精准扶贫奖”等单项奖 | 4 | ||
市级 | 一等奖 | 8 | |
二等奖 | 6 | ||
三等奖 | 4 | ||
优胜奖 | 3 | ||
校级 | 特等奖 | 5 | |
一等奖 | 4 | ||
二等奖 | 3 | ||
三等奖 | 2 | ||
优胜奖 | 1 | ||
“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 | 国家级 | 金奖 | 10 |
银奖 | 8 | ||
铜奖 | 6 | ||
市级 | 金奖 | 8 | |
银奖 | 6 | ||
铜奖 | 4 | ||
“大夏杯”创业计划大赛 | 校级 | 一等奖 | 5 |
二等奖 | 3 | ||
三等奖 | 2 | ||
优胜奖 | 1 |
注:合作项目按照获奖级别加分,负责人按照50%,第二成员按30%,第三成员按20%,第四成员及以后不计分。
3、荣誉类
类别 | 分值 | |
国家级荣誉(包括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团员等) | 4 | |
市级荣誉(包括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团员等) | 3 | |
校级荣誉(包括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团员等) | 2 | |
系级荣誉(包括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团员等) | 1 | |
学生骨干 (需提供任职证明) | 主席团 | 0.4 |
部长/副部长级(含社团) | 0.3 | |
各班班长/副班长/团支书 | 0.3 | |
其他班委 | 0.1 | |
献血 | 0.2 |
注:
(1)此类别加分不可兼得,只取最高项计分。
(2)学生干部加分资格的确定需通过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分。
(3)学生骨干如有身份重合,取高项,不累计
(4)学生骨干仅担任半学年的,按50%计分
四、其他
(一)满足以下一条即取消参评资格:
1、参评学年因违法违纪收到各种处分尚未解除者,或受校、院系通报批评者;
2、未达到体锻标准或《大学生体育合格者标准》要求者;
3、参评学年必修课、选修课(含公共选修课)的考试考查中有课程不及格一般情况下不能获得奖学金。
(二)参评学年两学期均公派校外交流的学生不参加本次申请。
(三)所有加分项目申请者,必须将相关项目证书、任务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交各年级辅导员。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后,将原件归还本人,复印件留档。
(四)奖学金加分材料的有效期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
政治学系
2021年9月23日
附录:国家级出版社名单
(一)综合类:人民出版社、商务印书馆、三联书店、中华书局、北京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复旦大学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二)法学类:法律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三)经济学类:中国经济出版社、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经济科学出版社;
(四)政治学、社会学类:中央编译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新华出版社、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五)文学类:人民文学出版社、外国文学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六)教育学类: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沙龙会s36网站大全出版社、辽宁教育出版社;
(七)艺术类:人民音乐出版社、人民美术出版社、中国戏剧出版社;
(八)计算机类:科学出版社、电子工业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
(九)外语类: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上海外语教学出版社;
(十)管理学:经济管理出版社;
(十一)除上述出版社以外,凡被列入“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名单的出版社,均属于国家级出版社;
(十二)每年入选“国家重点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规划”的著作视为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