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免试直升2018年硕士研究生工作做到公开、公正、择优推荐,根据学校下发的《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政治学系实际情况,制定政治学系推荐免试直升2018年硕士研究生综合排名方案和工作细则如下:
一、直升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推荐免试直升工作的需要,成立政治学系推荐免试直升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系主任任组长,组员由系教学委员会及部分教师代表组成。
组长:于 晶
组员:王子蕲 王成伟 刘 擎 刘绍庭
江远山 何 明 赵正桥 高 慧(按姓氏笔画为序)
二、推荐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2、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因违法违纪等受处分记录(含系级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
3、平均绩点(GPA)不低于2.8。
4、外语成绩优秀。(CET-4≥550分或CET-6≥425分)
5、专业课程没有不及格科目者。(重修合格即可)
6、具有学术研究兴趣,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创新意识、具备作为研究生培养的潜质。
7、本科毕业后不计划参加工作或赴境外留学。
8、身体健康,能够继续深造。
9、定向生、委培生不参加推免申请。
三、综合排名
1、综合排名由专业成绩和素质能力考核两部分组成。专业成绩占综合排名60%,素质能力类考核成绩由专业能力素质测试得分和素质类加分项目组成,其中专业能力素质测试占综合排名成绩20%,素质类项目占20%。
2、专业成绩按照本科前三学年平均绩点计算。
计分标准:百分制,绩点4为100分。按照实际绩点折合成百分制后再以满分60分折算。
3、专业能力素质测试为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学生的知识基础和综合素质。面试由政治学系推荐面试研究生考核专家组进行统一面试。
计分标准:百分制,再按照实际得分折算为满分20分的最终得分。
4、素质类加分:
各类科研项目、比赛获奖、学术论文等加分标准见附件2。所提交材料应于2017年8月31日前获得。
计分标准:按实际情况累加,但最终得分不得超过20分。
四、实施程序
1、综合排名方案和工作细则的制订
9月10日前制订《政治学系推荐免试直升2018年硕士研究生综合排名方案和工作细则》,在系网站公示推免办法。
2、确定面试资格
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在9月10日向所在班级辅导员提交申请及四六级考试成绩复印件,并出示原件等相关证明资料,填写《政治学系推荐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件1)。
根据平时综合成绩(专业成绩+素质类加分)进行排名,按照学校下拨政治学系免试推荐名额(7人)的150%按序确定面试名单,经系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
3、面试:2017年9月13日18:00,法商北楼325。
4、公布推荐名单
面试后政治学系公布推荐名单,公示3天。同时将推荐名单保送学校审核、批准。学生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可以向系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
5、特别推免
平均绩点(GPA)不低于2.8,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以不受综合排名的限制,申请特别推免程序:
(1)在本专业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等学术成果者。
(2)在《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规定的学科竞赛活动上获得重要奖项者。
(3)入选学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的学生。
6、特别推免程序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1)学生本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三名我系教授联名推荐;
(3)政治学系审核同意;
(4)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公示学生申请理由和教授推荐意见;
(5)学校组织专家评审会,申请者须参加答辩。
五、其他
1、已经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如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1)被确定推免后,受刑事或违纪处分者;
(2)不能如期毕业,或不能获得学士学位者;
(3)毕业论文成绩达不到“良”者。
2、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学校不再将其列入毕业生就业推荐计划,不批准其赴境外留学的申请。
3、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学校《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政治学系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