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则西事件,首先使我注意到“信任”(trust)问题:要知道并不仅仅是魏则西父母容易轻信,而且包括作为大学生的魏则西本人也那么容易轻信。福山把中国看作是“低信任”(low trust)社会的典范,并不是说他的分析出了大问题。我要强调的是,一个普遍“低信任”的社会,反而容易出来“盲信任”(blind trust)的局面,正如一个虚无主义的社会恰恰很容易出来绝对主义一样。当代中国的信任缺失(谁讲都不信),社会中陌生人之间时刻提防(这份提防现在已经扩展到熟人乃至亲人间),但恰恰在这种氛围中最容易出来“超级权威”:百度对于新一代,央视对于老一代,两者上下一夹击,整个社会沦陷,笼罩在盲信中。正是在此种社会装置(social apparatus)中,“伪知识”不断被制成“真理”。
我想提的第二点,也是更重要的一点,是关于百度在该事件中所扮演的角色。作为事件的“当事人”之一,百度的市值在这段时间内掉得很快。我想说,在既有理解框架——即,市场社会——下,百度冤枉也不冤枉。我昨晚在微信上看到李彦宏的一个道歉信。他很聪明,意识到如果任由事件自行发酵,百度真的可能会变成一个牺牲品,所以必须进行危机公关。然而,这份道歉信真的属于“不是道歉的道歉”,基本上没有道歉的诚意,因为他强调各大网络公司都一样,并不是百度商业模式“竞价排名”有问题。确实,我们也知道,搜狗搜索等采用的也是这个模式,前面惠志斌兄发言里也谈到,连高德地图实际上也内嵌这种“商业模式”,会把你导航到它收过钱的地点上。
不过我觉得这个“不是道歉的道歉”很有价值:李彦宏认为百度商业模式没有根本的问题,全世界搜索引擎的商业模式都是一样的。恰恰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说这个事件里百度被推到浪尖成为主要当事人,既冤枉也不冤枉:它不冤枉因为它确实扮演了那么恶心的角色,把搜索者“导航”到它收过钱的莆田系医院;它冤枉的是在既有的全球资本主义框架中它必须要不断赢利,必须进行盈利性积累,不然就会被资本抛弃,被金融市场抛弃。李彦宏的“道歉”里面说得很现实:公司上市后,如果赢利没有达到华尔街的预期,就会被它无情抛弃,包括下调评级、恶意做空,甚至被直接拆开卖掉。故此,如果我们在这个既有框架里面来看这个百度,作为市场社会里面的一个玩家,它并没有很多空间“不作恶”(如果我们把竞价排名这个商业模式界定为“恶”),它不玩它就死了,也就没有百度了。
我们现在常拿百度和谷歌来比较,说谷歌在挑战智慧极限,百度在挑战道德下限。但问题是:尽管“挑战”方向确实不同,但道德意识比百度显然高很多的谷歌,仍根本上同样受华尔街的控制,一旦真正面临市场上的“生存危机”时它恐怕也不能继续去挑战智慧极限了。此处我旨在提出的是:大公司作为市场玩家,其逐利行为,始终具有着“看不见的恐怖后果”,我们不能轻信其公共宣传包装出来的形象(哲学上说的“表像”、“re-presentation”),包括谷歌自称或自诩的“不作恶”。对于百度而言,本来那些“看不见的后果”,只是因为知乎上的“魏则西”而突然变得(部分)可见,以至于它不得不要急着危机公关。但是这个问题绝不只是百度有,那些事绝对不只是百度在做(甚至是比这更恶心的事,只是并未让我们“看到”)——很不幸的是李彦宏这点还是说了实话。我们现在讲的危机公关最早就是从大洋那一边那些商业巨鳄们那里学来的,包括抹黑记者、转移舆论等等那一套。很多好莱坞电影、美剧都拍的是这样的故事,记者要去暴露大企业内幕、让商业巨头所作所为之后果“可见”,然而不得不面对人身危险,权力、政客都帮资本说话……故此包括谷歌在内的那些被认为在探索人类智慧极限的高科技巨头公司有没有干恶心的事,我们只能说“没看见”,而已。故此,并不是说“百度和谷歌之别”就不重要,但今天仅仅把这个分别上升到至高,这本身就是问题:在全球资本主义框架中,谷歌苹果脸书下降到百度搜狗高德的通道一直就很通畅。
因此,前面成素梅老师谈到,魏则西事件“如果多一些理性选择,是可以避免的”,我们要学会认识“伪知识”。我想问,我们真的可以避免吗?我们被裹挟在那巨大无外的全球资本主义市场里面,真的可以变成通过多一点“理性选择”、早点认识“伪知识”来避免下一个魏则西事件?真的有那么容易去操作吗?那种思路,实际上便是把“政治经济学问题”转移成了“认识论问题”。试问,谁来区分“伪知识”?百度这样的商业公司是否要承担区分“知识”和“伪知识”的责任呢?今天我们的讨论很深入,但是最后若是把问题集中在百度要承担多大的责任上,这在我看来恰恰是不能令人满意的。
问题恰恰在于,从当下既有理解框架——市场社会及其法律制度作为整体性框架——里面去展开讨论,很难再往下深入,因为两边都可以说:你可以说百度必须要多承担一点道德责任、社会责任,你现在是那么巨大的公司,要有社会担当,等等;你也可以说百度只是一个商业公司,不是政府的一部分,它只要(消极地)不犯法就行,不需要(积极地)承担各种公共责任……两种说法,构成了一个话语死局,这个死局实际上对应自由民主框架下左翼话语与右翼话语多少年来彼此攻讦的意识形态死局。
我觉得“责任”并不是我们分析的有效的范畴,比如说李彦宏的道德意识达到了跟谷歌一样程度,问题就解决了……用精神分析术语说,这,才是一个最最纯粹的幻想!今天政治哲学里存在一个“保守主义-自由主义-后现代主义共识”,那就是,承认今天社会里确实有很多问题,没有人要去否定这些问题,但与此同时预设,通过在既有框架——自由民主市场社会——里进行一些小的“修补”,譬如要求市场内大行动者承担更多责任、发展出更好的追责机制、更好地规范网络商业行为、 以及各种细节局部博弈……,各种问题就能被解决,魏则西这样的事件就会彻底消失。
而今天齐泽克、巴迪欧等激进政治哲学家,激进就激进在,他们强调这是不可能的。问题就在这个框架上——正是在这个框架里面,我们把各种根本性的僵局看成可以通过“修补”解决的小问题。所以,真正要去做的,就是去改变当下这个“认知框架”本身,使得全球资本主义框架不被视作讨论问题的前提性框架。“后现代左翼”正是在这一点上和保守主义没多大实质性差别,他们拒绝去思考改变框架这样的“宏大叙事”,转而强调我们只能在既有的框架里面做一些区域性的斗争,比方说少数族群斗争、同性恋斗争、医疗改革斗争等等……今天的百度恰恰让我们看到,这样的“修补”有多么无效:百度因魏则西事件被推到风头浪尖,很多人认为它有罪,但是百度的罪多大程度上仅仅是它的罪?仅仅是李彦宏道德意识不够、社会责任感不强?换个方式来问,我们离李彦宏有多远?作为市场上的“理性经济人”,我们是否每天也在做同样性质的事,只是后果没那么重或靶子没有那么大,甚至仅仅是没有被“看见”而已?我发表在《探索与争鸣》今年二月份上的文章,便正是强调我们需要通过批判性的分析与进一步的理论创新去改变这个框架本身,这就是今天政治哲学的首要任务。
改革中的当代中国,现在越来越卷入全球资本主义框架内。原来我们或许在期待,在原先的平等主义承诺里再引入一些自由主义的要素,集合两者之精华。而现在两种结构里的问题却都开始在我们这边频繁刺出——原来体制内的弥散性腐败与市场社会中的弥散性“作恶”(三鹿奶粉事件到晚近的疫苗事件、魏则西事件……)。西方资本主义秩序里面的很多问题,它们的爆发时常被各种小的“修补”工作所抑制或延缓,然而这些问题在改革深水区里的中国这边反而更集中地爆发出来,魏则西事件只是其中之一个。这诚然是坏消息,但我想强调辩证法最精彩的地方就是能让我们看到,坏消息本身同时亦是好消息,是good news in disguise:魏则西事件毫无遮掩地让我们遭遇到资本主义系统本身的结构性困境,这给了我们反思契机与制度创新的契机。我们系里现在有一个外国研究生项目,我对课堂上那些来自美国、欧洲、澳大利亚的学生说,今天到中国来学习政治理论是来对了,你们那里有的各种理论学派和各种现实问题在这里都有,你们那里被压下去的理论和被压下去的问题在这里也都能遭遇……所以说魏则西事件这个创痛性事件,反过来对改革进程中的中国,提供了进一步反思与理论-制度创新的可贵契机。
下面,我想再回应一下前面葛四友兄的一个观点。四友兄强调我们在魏则西事件中所遭遇的并非网络的罪,而是人性之罪,是阿伦特所说的“平庸的恶”。而我觉得,网络确实造成了一些新的挑战。十多年前政治学界就已经有大讨论,认为网络带来了民主的新的可能性。但这十多年来我们也看到网络把民主之内在困境也作了极致展示:“杂众”的口水压倒一切、“数量”压倒一切。并且,网络恰恰也把“平庸的恶”推到极致:跟官僚制一样,网民也是隐形的,可以不负责任的,他们甚至比官僚更积极——官僚是消极的,作为命令执行者而行动;而网民是主动的、积极的,作为匿名隐身人行动。正是网络,使得“水军”现象之出现成为可能,这是一种全新的“平庸的恶”。不要以为雇佣“水军”只是政企大佬们在做的事,生活中许许多多人现在都在做,在这种“网络民主”中,前面王向民兄所说的“公论”、“尺度”皆被化解——我们看到,连现在评选学者也都找人“网上投票”,微信微博里到处是人拉人,“投票”时谁管哪位学问真正好,看也不看直接点自己被拉过来要求点的那个……而学术本来应是最有可能还保留有“公论”的地方,现在也被“杂众”与“水军”的口水淹没。所以我要回应四友兄,网络还真的造成了一些新局面。
今天网络使我们很容易面对各种扑面而来的“事件”,我们要区分真正的事件(event)和“非事件”(仅仅是一股网络热潮)。许多网上“病毒式”疯传、社交媒体上“现象级”(phenomenal)的热点,并不意味着它们是事件——很多热点,实际背后都有“水军”推手。故此我觉得我们学者须要去做的事,除了区分事件与非事件,同时进一步去通过我们介入性的讨论,把非事件转变成真正的事件。
今天我们讨论的话题“魏则西事件”,当然是个event,而且是个很沉重的事件:此前诸种问题已经积压了那么多,百度、莆田系、医患矛盾,现在在这个事件点上集中爆发了出来。但我有一个担心,现在网络以其病毒式制造无穷“热点”的能力,真正的事件也会很快被淹没。其实这两天魏则西事件的影响已经在消退中,这是很恐怖的事情。即使一时间有那么多人那么关注,但很快“兴奋点”就会过去,事件很快就会被其它事件所覆盖、被其它无数“热点”所掩盖。【座谈会后第二天雷洋事件爆发,魏则西事件随之很快退出公众视野,而最近这两天雷洋事件也在消退中……】学者的责任,就是要让事件不要那么快过去,让它不被吞没;我们肩上的一个伦理-政治责任,就是去抵御网络时代的“事件的去事件化”。《探索与争鸣》杂志就是自觉在承担这个责任,包括组织这个讨论。
法国哲学家阿兰•巴迪欧说过,忠诚于事件,是一个伦理责任,在这之前你只是一个人,并不是一个主体,正是通过你对于事件的忠诚,你成为了主体。儒家也是这样,你不是直接成为主体(“大人”),而是通过伦理-政治实践去成为大人。这就是为什么我不完全同意前面孙国东兄把儒家伦理阐释成熟人伦理乃至“悍匪伦理”,儒家当然有陌生人伦理指向,你要真正成为大人,就要从修齐到治平,就要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对于儒者来说,每个当下社会都是“道之不行”的、都是去古已远,所以每个人都有伦理-政治责任,孟子说如欲平治天下舍我其谁也,这些事件都是和你相关的,你有责任参与其中。
前面谈到作为分析性范畴的“责任”的有效性边界,正是因为今天关于“人”的缺省定义是“理性经济人”(趋利避害、追逐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市场玩家)。对事件的介入与忠诚、对既有“认知框架”的激进改变,这个主体必然无法落在那些理性经济人上。我们作为学者(以及儒者),须要有伦理-政治上那份“舍我其谁”的承担——“责任”此时并非是一个分析性范畴(康德第一批判之域),而是一个伦理-政治层面上的实践性范畴(康德第二批判之域)。
作为学者/儒者,对于事件的关心、对于事件的忠诚,首先就体现在用阐释来介入事件。从某种意义上说,事件的阐释,比事件的发生更重要,这就是齐泽克为什么说“9•12”比“9•11”还重要,因为“9•12”决定“9•11”是一个什么样的事件,或者不算个事件。事件可以甚至在它有机会被表述之前就被忘记,这是德里达、利奥塔到巴迪欧、齐泽克这些思想家在反复提醒我们的状况。为此,我们有责任对事件不断进行叙说。一个生命结束了,真的很快,若干年后还有人会问“谁是魏则西”吗?
是以,我们今天不能沉默!
(本文根据《探索与争鸣》第1期学术工作坊“魏则西事件反思:网络时代的伦理丕变与改革时代的价值共识”上的发言修订而成,并纳入了在微信中对刘擎、周濂二位教授之犀利评论所作的回应文字,作者系沙龙会s36网站大全教授、博士生导师)